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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购房补贴具体实施细则

蓬溪城市在线 2022-11-08

一、补贴范围


(一)享受补贴房屋对象:在蓬溪县范围内购买符合销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地下车位的购房户(直接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处购买)。


(二)多孩家庭的认定。《蓬溪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中二孩、三孩家庭是指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出具合法生育情况证明。


(三)首套和二套房的认定。《十条措施》中规定的首套和二套房是指,在2022年7月27日 — 2023年7月26日期间,当购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蓬溪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家庭在蓬溪县范围内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或无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的视为首套房,有一套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的视为二套房。《十条措施》中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认定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点家庭住房套数为准,之后再次购房的视家庭房屋套数再做认定。


(四)购房时间的认定。《十条措施》中,在蓬溪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地下车位的购房者享受购房财政补贴政策需同时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均在2022年7月27日 —2023年7月26日期间且购房人无在《十条措施》有效期外购买商品房撤销记录。


二、 补贴标准


(一)《十条措施》有效期内,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蓬溪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十条措施》有效期内,凡在蓬溪县范围内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补贴8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140平方米(含)以下补贴10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不含)以上补贴12000元/套。


(三)《十条措施》有效期内,购买新建地下车位的,每个地下车位给予车位合同价款3%的补贴。


三、 补贴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含住房、车位)购房人,在办理完成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后方可书面申请领取财政补贴。符合上述补贴范围,但在《十条措施》有效期外(不超过2年)取得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的依然可以申请财政补贴。补贴发放时间自2023年7月27日起。


(二)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多孩家庭购房后,在房地产企业领取并填报《蓬溪县购房补贴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及备案时间、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有效的银行账户账号。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股负责对蓬溪县购房奖补资金受理、审核、发放。


(四)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县财政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年复核购房(车位)财政补贴规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下一年度奖补资金进行预算,由县财政局按照预算规模每半年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四、 办理方式和所需资料


(一)办理方式。购房者填写《蓬溪县购房补贴申请表》相关内容后,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股统一受理。


(二)所需相关资料


1.购房后到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明月街3楼8号窗口)出具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表;


2.购房后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3楼5号窗口)出具个人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申请表;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多孩家庭证明(非多孩家庭无需提供);


4.购房者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购房者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购房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7.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8.购房合同原件。


(三)补贴发放。对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购房者,其购房补贴资金由审核部门直接转至购房者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


五、办理时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股受理补贴申请后,审核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予以回复处理,对审核通过的,审核部门将补贴转至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的有效银行账户。


六、 其他事项


(一)购买人所购房屋申请办理购房补贴时间以契税缴纳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时间为准,纳税和登记办证时间不受《十条措施》有效期限制(不超过2年)。


(二)符合购房补贴的购房户且2年内办理房屋不动产证书一月后,仍未提出购房补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三)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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